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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5年度四川省高性能特种纺织材料功能化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指南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6-19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高性能特种纺织材料功能化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工程研究中心)是四川省集高性能特种纺织材料功能化开发应用、检验检测、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创新服务平台,依托单位为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中心聚焦低频电磁波屏蔽、超宽频雷达波吸收、特高压等电位带电防护、超薄柔性防切割、时效抗菌抗病毒等高性能特种纺织材料的功能化研发,为先进材料和轻纺产业的技术升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平台支撑与技术服务。

工程中心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贯彻落实 “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设立四川省高性能特种纺织材料功能化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凡符合申请条件与资助方向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一、开放基金资助领域方向

2025年度中心优先资助但不仅限于下列研究领域的课题申请,由申请人围绕工程中心研究方向在资助领域内自主选题开展研究:

1. 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设计的纺织超材料设计研发

2. 适应极端环境的特种材料纺织领域的应用研究

3. 生物基特种高性能纤维材料及复材、制品及其在纺织领域的应用研究

二、资助规模及成果要求

1. 成果转化培育项目

拟资助1项,5万元/,研究时间3,该项目支持校企联合申报

成果要求:1须具备有显示度、可量化的成果指标及应用示范2成果转化研究报告、SCIJCR一区及以上)论文1篇,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实用新型3项。

2. 重点课题

拟资助2项,3万元/,研究时间2

成果要求:研究报告、SCIJCR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中文核心论文1篇,发明专利授权1实用新型2项。

3. 一般课题

拟资助6项,1万元/项,研究时间1年。

结题要求:研究报告,SCI论文1篇。

4.自筹课题

计划自筹课题20项,经费自筹,研究时间1年。

结题要求:研究报告,中文核心论文1篇。

以上课题的最终资助额度将根据预算书和成果确定。对于有潜力研发出首创性、突破性成果的开放基金课题,在资助额度方面给予更大支持。

三、其他要求

1. 在职教学或科研人员,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本校申请人员的比例在60%以下。

2.研究课题拟与本中心研究方向相关,鼓励和本中心的相关研究组结合,鼓励与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合作申报。

3.为了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本中心优势互补的研究课题。

三、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1.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四川高性能特种纺织材料功能化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文件邮寄至中心;电子版申请书(盖章页请扫描后附上)发送至邮箱gcyjzx_office@cdtc.edu.cn

2. 申报人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可参与中心项目2项。

3.申请截止日期:202571817:00

四、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1. 基金管理:开放课题基金由本中心统一管理项目立项后,先期拨付50%项目经费,提交中期报告和相关成果后再拨付剩余50%项目经费。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建立经费使用本,专款专用,由受资助人掌握使用,经费使用不得违反财务制度。

2.基金的使用范围:

1 小型专用仪器购置费,仪器设备的加工、租用费;

2 试验所需的材料费,计算费,测试费等;

3 与课题有关的学术活动费,调研费,资料、论文的打印复制费等

3.课题完成后,由中心资助的课题结余经费全部归入中心。

五、课题及成果管理

1.凡由中心资助的课题,项目负责人每年须提交课题进展情况,根据课题的性质不同,同时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实验工作阶段小结。

2.研究计划实施中,涉及到预定目标、研究内容、计划实施等的改变、以及提前结题或延长期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中心主任审批。

3.中心主任不定期检查课题执行及进展情况,对不执行研究计划的,有权终止资助。

4.在研的开放基金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心主任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拨资助经费、中止、甚至撤消立项,追缴已拨经费:

1)  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

2)  未按预定计划进行研究,或研究水平明显低于预期要求,或无能力继续完成任务;

3)  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执行和进展情况,无故不接受中心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

4)  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或其他违反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行为

5.本中心资助的项目应尽可能使用本中心的仪器设备进行,因工作需要且本中心确实无力解决的少量特殊小型设备、原材料和测试项目,经本中心批准后方可外购、外测,并凭发票在本项目经费中支出。用开放课题基金购置、加工和研制的仪器和装置归中心所有。

6.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中心备案。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在原单位或调入单位完成基金项目,但须调入、调离双方及中心签署意见,并报中心审批及备案。

7.课题结束或终止,必须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归档:

1)研究工作总结或终止报告;

2)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报告或著作(论文发表滞后的应在发表后提供);

3)课题工作中的原始资料及实验数据,档案及目录;

4)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8.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属于四川高性能特种纺织材料功能化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和研究者所在单位。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时,由本中心负责组织办理,并由双方联合申报成果或申请奖励。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申请专利发明时,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9.由中心资助的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研究者单位须署名中文:四川高性能特种纺织材料功能化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英文:Sichuan Provinci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Functional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High Performance Special Textile Materials (Chengdu Textile College)研究者项目须署名中文:四川高性能特种纺织材料功能化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项目编号:***英文: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Sichuan Provinci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Functional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High Performance Special Textile Materials (Chengdu Textile College)Project Number: * * *

六、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杜老师

2.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泰山南街186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北苑校区笃行楼A202

3. 联系电话:18482145165

4. 电子信箱:gcyjzx_office@cdtc.edu.cn

四川省高性能特种纺织材料

功能化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

202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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