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性能特种纺织材料功能化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
技术与数据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四川省高性能特种纺织材料功能化开发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技术与数据信息保密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保密范围、等级、责任
第二条 保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执行中心的任务或以中心的名义或利用中心的物质技术条件或利用工作时间完成的智力成果相关的技术、数据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实验方法、实验数据、实验结果、研发计划、产品设计、工艺流程、技术秘密、项目信息、商业机密等。
第三条 保密等级:根据信息的敏感性和重要性,设置不同的保密等级,如绝密、机密、秘密等,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四条 保密责任:明确实验室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等各方的保密责任,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第五条 物理安全:确保实验室的物理安全,如限制进出、安装监控、使用防盗门窗等。
第六条 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如使用防火墙、加密通信、定期更新密码等,防止信息泄露或被非法访问。
第七条 数据备份与恢复: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
第八条 保密培训与宣传:定期进行保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同时加强保密宣传,营造保密文化氛围。
第九条 保密检查与监督:定期进行保密检查,确保各项保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并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条 保密协议:与外部合作单位或个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应急处置: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信息泄露或安全事件,能够迅速响应,减轻损失。
第三章 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十二条 涉密人员管理:对接触涉密信息的员工进行特殊管理,包括背景调查、签署保密协议、定期审查等,确保他们的可靠性和忠诚度。
第十三条 涉密设备管理:对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确保设备不会被非法利用。
第十四条 涉密场所管理:对涉密场所进行特殊管理,包括访问控制、监控录像、门禁系统等,确保场所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第十五条 涉密信息传递审批:对涉密信息的传递进行审批管理,确保信息不会被非法传递或泄露。
第十六条 涉密项目合作管理:对涉密项目的合作方进行严格筛选和管理,确保合作方的可靠性和保密能力。
第十七条 涉密文件存储与销毁:对涉密文件的存储和销毁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文件不会被非法获取或泄露。
第十八条 保密风险评估:定期进行保密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保密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
第十九条 保密工作考核与奖惩:将保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保密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进行惩罚。
第二十条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实验室的保密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了解和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
第二十一条 持续改进与优化:定期对保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根据实验室的发展需要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省工程研究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